德志集团 | 发布时间:2021-01-15 14:03:50 1603
港口与航道总承包资质增项如何办理?
在宜春代办资质时,有企业问到宜春资质增项的问题,大致情况如下:企业是水利水电总承包二级资质,想增项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,但是不知道该如何办理增项,需要满足哪些资质条件。为企业解答一下,希望可以帮助需要办理宜春资质增项的企业。
首先,港口与航道总承包资质首次申请即是二级港口与航道总承包资质。先将申请资质增项的材料递交市级住建局,然后再转省住建厅。
其次,宜春办理港口与航道总承包资质增项,需要满足以下资质标准:
(一)企业人员
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中级以上职称;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;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。
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人员不少于180人,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,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。
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。
(二)企业资金
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。
(三)企业工程业绩
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亿元以上。
(四)企业设备
企业应具有以下3项中的2项以上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
【备注】